(亚庇21日讯)一名军人被控结伙抢劫杂货店失手被捕,他今日向地庭改口认罪,被判入狱6年及鞭笞1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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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阿斯玛尼,30岁,被控与2名仍在逃者,于今年6月26日晚上11时,在兵南邦育民学校附近一间杂货店,持利器抢劫1200令吉,触犯刑事法典395/397条文。

被告曾于今年7月2日正式被控时,否认有罪而获准保释候审,于今天开审时,改口认罪。

副检察司阿莎杜陈述案情指出,该杂货店于案发时正准备打烊,突然闯进3人,其中1人持镰刀,指着店主不可妄动。

斯时,另2人闯入,店主母亲护着钱箱不给,与其中1人挣扎,互相拉扯,一面喊叫,惊动公众,合力将该匪抓住,他就是被告。

副检察司指被告所犯罪行严重,须受到严厉处罚。

被告则求情说他认罪后节省大家时间且后悔,请求轻判。

地庭法官艾奴莎玲遂宣判被告由被捕日算起,入狱6年及鞭笞1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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