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6日讯)4名渔夫被发现拥有爆炸物进行捕鱼活动而遭海警逮捕,他们今向法庭认罪后,被判入狱2年,刑期由8月18日被捕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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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被告罗沙尼、莫依斯、马西尔及沙巴益,他们共同被控于今年8月18日晚上10时15分,在靠近孟加仑岛附近海域的一艘船上,被发现拥有一瓶含有SODIUM CYANIDE成份的爆炸物,触犯渔业法令第26(1)(d)条文。
渔业局主控官威廉阿金告诉法庭,海警巡逻艇当时发现该船可疑而截查后,搜获上述物体,疑是4名被告用作「炸鱼」之用。
他们今向法庭认罪后,地庭法官艾奴莎玲宣判如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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