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早认罪于抢劫刑罚的被告独自面控。

(本报古晋2日讯)毕打拿抢劫案的劫匪,今日审前准备之际打算提早认罪,法官在确定被告是在自己的意愿下认罪后,判以8年监禁以及3下鞭笞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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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25岁被告莫苏克利罗斯里,被指于今年10月25日凌晨5时左右,在位于毕打拿菜市场的停车场内,抢劫了65岁受害者的钱包,还威胁将会伤害她,因此在抵触了刑事法典392条文下被提控上庭。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14年监禁以及鞭笞刑罚。

民众助追捕

据受害者的投报,当时从车内出来时,突然一名陌生男子前来拉扯她的手提袋。她成功拉回自己的手提袋后,见到被告逃向等候在摩托车上同伙的方向,但在现场民众的帮助下,成功将被告制伏,并交由警方处理。

法官表示,抢劫是严重的罪行,而且被告还威胁说如果受害者不妥协就会对其作出伤害的举动,虽然事实证明受害者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但要不是被告的威胁,受害者也不会因此承担财物损失的风险。

基于被告提早认罪,因此获准在刑期上被允许以处最低刑罚,但作为大众利益的考量,如果轻判将带给其他企图以犯罪为生的人一个错误讯息,因此判下如上述之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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