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31日讯)在面子书上诋毁前女友及其男友,一男子被判汶币4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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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23岁,阿沙都拉,因涉及在面子书上开设一个匿名的账号,然后在前女友及女友的男朋友面子书里恶意破坏彼等的名誉,作出诋毁的言论,结果在法庭上俯首认罪,面对上述的刑罚。

高级法官哈米基于被告仅23岁,年级尚幼,因此认为不适合服刑,故改为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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