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6日讯)纠众去收债的男子因严重致伤受害者而被提控上庭,今日在向法庭确认已寻得辩护律师后,案件另展3月14日再次审前准备,并于8月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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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严重致伤人的30岁余姓被告,被指于去年12月3日大约凌晨1时,在位于101商业中心处致伤了25岁受害者,抵触刑事法典326条文被提控,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也可面对鞭笞刑罚。

案发当时,受害者与23岁友人一起在案发地点等待被告前来洽谈关于其欠债的问题。不想,被告却带着约20人各提巴冷刀、藤木、棒球棍等武器到该地点后,开始攻击受害者和友人。也因在没有防范之下被攻击,受害者的后脑勺受伤,而友人也被打伤了双手。

被告在去年12月22日被提控上庭后,今日审前准备之际找来商客隆律师代为辩护,并由律师向法庭申请另安排日期以作出审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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