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4日讯)今日再有3名涉及2013年恐怖份子入侵拿笃事件的嫌犯,在高庭审讯时认罪。

Advertisements

认罪的3名嫌犯中,首名嫌犯为艾曼拉迪,20岁,菲律宾人。他被指控为恐怖份子其中一名成员,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终身监禁及罚款。另2名嫌犯为莫哈末阿里阿末及柏布罗阿里,皆为本地人,他们是在修改控罪之后认罪。

莫哈末阿里阿末被指控支持恐怖份子活动,一旦罪成可被判终身监禁,或坐牢不超过30年及罚款。任何在所提控罪名中所使用或拥有的财物及财产也将被充公或没收。柏布罗阿里则被控勾结恐怖份子,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30年及罚款。

高庭法官钟贤源是于今日,在14名被告作出宣判之前聆听他们的最终辩护。据首名认罪嫌犯艾曼的辩护律师拿督希瓦纳丹表示,并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他(艾曼)是为了侵略才来到沙巴州。被告之前只是被告知来沙巴工作,才会来到沙巴。

「被告的供词非常清楚的指出,他从未被告知要参加一项战争。如果一开始他有被告知,他根本就不会前来拿笃甘榜丹都。」

莫哈末阿里阿末(41岁)的律师兰姆星则表示,法院不应该因为其客户为入侵的武装部队提供食物而对其提出控罪。兰姆星说,之前审讯过程的证据显示,保安部队在2013年2月14日至16日和武装份子谈判期间,同样为武装份子提供食物。

他形容保安部队的这种行为是「与敌共眠」,有关行为是完全错误的,保安部队没有任何理由这么做。他的客户(莫哈末阿里阿末)只提供了一次食品和杂货予武装份子,同时那也只是在武装份子和保安部队发生冲突之前。

柏布罗阿里的律师布特里诺阿昔甘则说,他的客户下周三就满66岁。柏布罗本身作为一名苏律人,和其他苏律人聊起拿笃入侵事件并没有什么不正常。2013年4月10日他被捕时,拿笃已经没有任何恐怖份子事件了。

副检察官莫哈末杜苏基在陈辞时表示,法庭在判刑时应该将公共利益列为第一位,因为入侵和破坏事件严重损坏了马来西亚作为一个独立国家的主权。在有关案件下被控的大马公民,有必要了解本身身为公民的责任,是绝对不允许支持任何武装部队的,特别是武装部队入侵的是他们的祖国马来西亚。被告应该以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为先。

上述其中2名嫌犯,包括一名马来西亚人及一名菲律宾人,原本昨天就打算认罪,最后改变主意决定进行辩护。14名被告也将于明日继续在沙巴监狱局展开辩护,其中一些被告面对多项控罪,包括身为恐怖份子一员以及向最高元首宣战等。

也有被告是被控在知道对方是恐怖份子的情况下包庇恐怖份子,或与恐怖份子来往,及给予恐怖份子物资支援等。所有被控的罪行,皆是在2013年2月12日至4月10日之内发生。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前一篇新闻哈啰,足球!
下一篇新闻突击非法木屋区 警逮27非法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