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25日讯)证人刘宝英今日继续出庭供证,在高级律政司的引述下,证人表示她与孙儿之间的关系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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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说,他的孙子出生于2009年,从他3岁时(也就是案发之后不久),就和在古晋的外婆一起住。刚开始时,她是每个星期去探望孙儿一次,现在则是每两个星期去探望他一次。

证人说,最近一次去古晋探望孙儿是在今年2月13日,孙儿今年也已经7岁了。

证人说,每次探望孙子的时候,被告的家人只允许她带鸡蛋和鸡汤给孙子吃。同时,被告家人有时也会延误证人探访孙子的时间,比如探访时间是早上9时,但被告的家人却在9时30分才把孩子带来。

证人也说,根据庭令,她可以每个星期探访孙儿一次,时间是从早上9时至下午6时。同时,她的孙儿也不被获准带离古晋范围。

证人形容她与孙儿之间关系良好,而且孙儿也希望每个星期都能见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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