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8日讯)一名码头搬货工人面对破门行窃演变成误杀事主案,改口认罪,被判入狱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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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赛益阿都胡辛(21岁),被控与巴基尔纳尤(48岁),于2013年11月9日凌晨1时至4时之间,在古达西瓜地一间咖啡店,误杀一名张女士(68岁),而触犯刑事法典304(a)条文。

被告原面对谋杀控状,在控方提呈以上误杀控状后,改口认罪。

副检察司颜炳君陈述案情指出,案发前被告与同伙及另2人结伙干案,他从咖啡店后门爬树到窗口而成功入店,再打开门让同伙进来,然后略为休息,偷取饮料来喝。

岂知,死者突然从房中出来,手提尿桶,其同伙从后踢倒死者,被告则用双手去掐死者,以致尿液泼满身。

被告勒住死者颈部致昏倒,即将死者抱上床,然后他们在屋内搜索。

其同伙找到钱后,分赃给被告;而在离去时,被告见死者无知觉,用被单将她盖住,逃离现场。

由于死者未如平常般开店营业,邻居致电死者丈夫,他回来后发现死者死亡,而报警揭发命案,较后被告及第二被告被捕。

颜炳君表示;法医证实死者死因乃窒息,是被告造成,应受适当处罚。

死者丈夫罗柏戴胜德(译音,72岁)上庭提呈家属创伤报告,感谢警方努力将凶徒逮捕归案,将接受法庭施予被告的判罚,让妻子获得公道。

被告代表律师赖希玛说,被告是初犯,非常后悔所作所为,他当码头工人月入480令吉,还得奉养父母;而在2014年妻子为他生下女儿,从没见过面,希望获轻判。

拿督诺再雅法官聆审后,宣判被告由被捕日算起,入狱23年。而第二被告保持不认罪,展3月1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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