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碧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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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导指无论以任何形式的詆毁或嘲笑政府的国人將被禁止出国三年,此外在国外做出同样举动的人民,回国后也会被禁止出国三年。

其实,我们偶尔会从报章上看到政府禁止一些异议分子出国的举措,比如行动党宣传秘书潘俭伟、净选盟主席玛丽亚陈、社运领袖希山慕丁莱斯、《TheEdge》媒体集团执行主席童贵旺等。

一般人或许会认为,本身既非政治人物,也不是异议分子,所以这种事情应该不会降临在自己的身上,但是当內政部副部长发表移民局可以在不必提供任何理由的情况下,有权禁止任何大马公民出国的言论后,这就已经是普罗大眾的切身利益了。

看到新闻的那一瞬间,我想起了德国著名神学家马丁.尼莫拉的《起初他们》:

起初他们追杀共產主义者
我不说话
因为我不是共產主义者
接著他们追杀社会民主主义者
我不说话
因为我不是社会民主主义者
后来他们追杀工会成员
我不说话
因为我不是工会成员
之后他们追杀犹太人
我还是不说话
因为我不是犹太人
最后他们要追杀我
但再也没有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当我落笔书写时,內心竟然浮现隱隱约约的不安感觉。我会不会因为这篇文章有「嘲弄」政府的意味而被禁止出国三年?

急速翻阅字典,嘲弄的意思是嘲笑与作弄。如果政府没有举出具体的標准,「嘲弄」就显得过于笼统,许多问號开始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到底怎样的言论才会被定为嘲弄?如果我提出善意的批评,但落在当局的眼里是嘲弄的意思,那我有没有解释的机会?难道我国现有的法令,如煽动法令、誹谤法令、印刷与出版法令等还不足以监控人民的言论?

公民权遭打压

根据国际特赦组织针对世界人权状况所发表的2015/2016年度报告显示,过去一年来,大马的言论自由与其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方面出现打压加剧的现象,其中政府就援引煽动法令起诉最少15人,包括大马著名的政治漫画家祖纳。

此外,政府在过去两年也援引煽动法令逮捕许多异议人士,包括社运分子、律师、讲师、反对党人士、学运分子等。倘若再加上因嘲弄政府而被禁止出国的条例,那我国的言论自由將日益萎缩,导致民主开倒车。

在我国处于多事之秋的局势下,油价一蹶不振、马幣节节败退、一马发展公司丑闻不断、沙巴频频发生掳人事件等,政府更需要集思广益,採取適当的措施应对各种难题。

遗憾的是,政府比较倾向于塑造一言堂的社会,杜绝与政府意见相左的声音,这无疑是作茧自缚,让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深陷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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