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民都鲁10日讯)慈父摇身变成狼,多年来把2名幼女当成泄欲对象,东窗事发后,于今早被正式提控上庭,案件亦定于本月21日再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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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为现年41岁的安森,2名受害者年龄分别为16岁以及14岁,前者自9岁开始,即遭狼父性侵,饱受身心摧残。

被告乃面对7项指控,均于刑事法典376B条文下成立,一旦罪成,将可面对监禁不少过6年及不超过20年,以及鞭笞。

其中第1至4控状指出,被告分别在2009年、2010年、2011年以及2012年间,在位于基都隆廉价住宅区的住屋内,涉嫌性侵如今16岁的女儿。

第5和6控状则显示,于2013年及2014年10月21日,被告涉嫌在相同地点,性侵现年14岁的女儿。

第7项控状为,被告涉嫌于2013年间,在相同地点性侵现年16岁女儿。

被告于今早面控后,获准以1万5000令吉人事担保,以及2名担保人以5000令吉现金保外,同时,法庭谕令,被告在案件审讯期间,不可与受害者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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