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3日讯)购买贼赃手机的案件延烧到手机商。警方今日将收购贼赃手机的商人提控上庭,被判罚款2000令吉或4个月监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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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案情指出,1月30日,一名巫裔妇人因使用了贼赃手机,被警方找上门,所幸妇人尚有留下凭据作证,最终获得无罪释放,而收购该手机的金店老板,却在收购贼赃的罪名下被提控上庭,被判罚款2000令吉。

据了解,该手机是一抢劫犯抢来的手机,之后转卖给一间也兼收购手机的金店老板,虽然当时老板曾留下对方的联络号码以及基本资料,但那些资料却不知所终,唯有面对刑事法典414协助隐藏贼赃条文的提控,最终缴付上述罚款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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