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18日讯)中国陕西省旬阳县日前发佈公告称,「群眾每杀一只流浪犬可获200元奖励」,在被批评后解释,奖励办法针对的是「对人有攻击性、应该捕杀的狂犬」,但並未说明「狂犬」界定標准。

Advertisements

公告由旬阳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旬阳县公安局、旬阳县卫计局等6部门联合发佈,自6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公告表示,凡散养、私自放养以及无人管理的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由旬阳县城区流浪犬整治办公室组织捕杀並做无公害化处理;对群眾发现城区的流浪犬自行组织捕杀的,经核实每捕杀一只奖励200元人民幣(约124令吉)。

这项公告引起不少批评,西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副会长薛亚强表示,这项政策可能被心怀不轨的人用来牟利,为了奖励而去恶意捕杀流浪狗、毒死家犬,反倒达不到防控的目的;若有人將家犬当成流浪狗打死,必然也会滋生出新的纠纷。

旬阳县双创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沈亿武则称,旬阳县城区日前发生多起流浪狗伤人、污染环境等问题,公告的初衷是为了「激励全民参与防控,遇到大型流浪犬追撵行人尤其是小孩,路人能够果断帮忙驱赶」。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前一篇新闻【江沙补选】国阵支持者怒呛诚信党支持者「回去唐山!」 
下一篇新闻组织上访 乌坎村官遭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