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为解决「宗教场所严缺土地」的问题,联邦直辖区部成立的非伊斯兰教事务理事会,计划向建设在住家、店屋、办公室和工厂等单位的符合规格庙宇展开漂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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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道教总会会长陈和章指出,我国的非伊斯兰教组织向来都面对「严缺宗教地」的情况。其中,道教组织的信徒眾多,倘若每个组织都要兴建庙宇,即会面临土地不足的问题。

「如今,许多宗教组织都將庙宇设于住家、店屋、办公楼或工厂等单位,当中一些已触犯土地条例。」

他解释,以前,凡是宗教土地的事宜,皆由地方政府和房屋部所管辖;而在10多年前,政府并没將非伊斯兰教的宗教列入保留地的受惠团体。

「任何超过5000人口的新发展区,都必须保留宗教土地予伊斯兰教,惟这项措施并没开放给非伊斯兰教的宗教组织。」

「直到后期,时任部长黄家定將非伊斯兰教列入受惠宗教,尔后便有一些州属开始跟隨,但仍由部分州政府各自为政。」

「其中,雪州政府並没跟隨该项措施,反而设下每100英亩的发展项目,必须保留土地给非伊教组织作为宗教用途的条例。」

他说,虽然政府已设下「保留宗教土地」等措施,但隨著地皮减少,许多非伊斯兰教的宗教团体仍面对土地不足的问题。

「举例,道教的信仰、做法各有不同,除了膜拜场所外,也有许多供信徒求神、问事或学法,而开设的临时神坛;而至今,尚有许多神坛都找不到庙地,兴建庙宇。」

条例大纲已谈妥

也是五大宗教理事会副会长的他说,许多神坛在面对没有庙地的情况下,唯有利用住家、办公室、店面或工厂等单位,作为宗教场所。

「为解决这些问题,由各宗教代表组织成立的联邦直辖区非伊斯兰教事务理事会,计划推行『宗教场所漂白计划』。」

他说,该理事会已举办2次座谈会,条例大纲已经谈妥,但至今仍未召开会议并取得通过。「一旦计划落实后,凡是符合规格的神庙,都有望被合法化。」

不过,他提及,一些自供神坛服务予信徒的个人神坛,將不获漂白;换言之,凡有成立理事会管理的庙宇,才获允漂白。

同时,他补充,若庙主申请漂白计划时,取得左邻右舍的认同,同时確保花园区內的反对声浪低于30%,即有望漂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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