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亚庇卅一日讯)伊斯兰党主席拿督斯里哈迪阿旺,寻求法庭针对他早前向基督徒所发出负面言论案件的判决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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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迪阿旺律师哈密依斯迈发文告证实,有关沙巴籍律师玛瑟尊,是名基督徒,对哈迪阿旺早前发表「受过教育的人都不会接受基督教」的言论,寻求法庭将该案的判决宣布为无效,理由有三:(一)入禀错误的法庭、(二)地址写错及(三)超出有权起诉的期限。
哈迪也反过来要求法庭判原告赔偿他2万令吉,因为原告很有理由明知道这项民事案会被驳回,却故意要进入一宗「缺席判决」。
哈密说,玛瑟已经在滥用法庭程序,并要在本地媒体上张扬有关法庭的判决来羞辱哈迪。
地庭早前针对玛瑟的诉状,判决哈迪阿旺必须向玛瑟做出赔偿,因其言论违反了联邦宪法的第十一条宗教自由条文。
法院已经取消了7月28日的民事诉讼,因为其传讯令状已于今年7月26日到期,且没有提出更新申请。
原告是在8月19日才提呈了缺席证及服务宣誓书,以取得缺席判决的批准。
「到那日期(8月19日),有关民事诉讼已经无效,缺席判决已经不符合法令要求,所以应被判为无效。
他说,哈迪是在西马发表有关被指为譭谤性的言论,因此若要向他提出诉讼,应该入禀西马地庭,沙巴的地庭无权审理此案,这是申请该判决无效的另一理由。
最后,哈密说,由于发给哈迪的传讯令,并未有收据为证。
他表示,玛瑟发出的传讯令没有写上哈迪阿旺的全名,而且不应该邮寄到伊斯兰党吉隆坡的总部,而是应该寄到哈迪的私邸。
「哈迪是以个人身份被起诉,而不是伊斯兰党主席身份,因此,任何法律文件应寄到其位于登嘉楼的私邸,他并不是居住在伊斯兰党的总部。」
法庭暂时未择日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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