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日讯)「18岁中国籍男生挥拳打死30岁男邻居」案的被告潘为政在向法庭取回护照办理学生准证后就音讯全无,两度缺庭,地庭法官依万觉得事態严重,諭令主控官尽快向移民局確认被告是否已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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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于今年5月18日在乔治市地庭首控时,被告潘为政被控刑事法典304(b)条文,即第二级误杀罪。此条文下,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否认有罪,法官当时批准被告由两名保释人及2万令吉保释外出,也諭令被告交出护照让法庭保管。首控后的一次过堂程序时,被告以学生准证即將过期为由,要求其代表律师雷尔向法庭申请拿回护照以签办证件,当时获法官允许,並择定7月28日过堂时,被告须交还护照给法庭。

岂料,被告过堂当天竟缺庭,法官也立即发出逮捕令。

此案今日再次过堂时,被告再度无故缺庭。其保释人称暂时无法与被告联络。

法官因此諭令主控官奴鲁胡达副检察司尽快向移民局確认被告是否已出境,再採取下一步行动。此案定在10月13日过堂。

此案今年2月28日下午3时,在亚依淡美丽园公寓2楼走廊处发生。案中30岁死者骆永泉因不堪被告常在家敲打墙壁及大力关门而向对方理论。不料,骆永泉疑在过程中遭有空手道背景的被告袭击头部,导致脑部积血。5天后伤势恶化,死在家里床上。

死者骆永泉的父亲骆文天虽有轻微中风,今早仍只身骑摩哆冒著倾盆大雨到法庭,希望法庭能伸张正义,为孩子討回公道。

他受访时说,儿子生前是个很能干的人,若他有不会处理的事,儿子都会帮他解决。如今,膝下已无儿,他日还有问题时,可找谁来帮忙?

骆永泉生前是在一家发展商公司担任高级行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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