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泗里街10日讯)泗里街王振基事务馆号东王振基透露,由今年2月1日起,泗里街县议会将对每张地契(俗称牙兰)过名征收3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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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2年前,当局规定每张地契过名手续注册前,须交议会审查房屋税有否挂欠后,才发出Form G(1)(Certificate of Clearance of Indebtedness),在这之前并无有关收费。

他今日上午发布文告时,如是称。

王振基也说,约在2005年左右,有消息说中央与州当局协议,凡地契进行过名手续,得交由所得税局及联邦估价局进行估价,并计印花税。

他也提到,所谓印花税全由所得税收取之,年收税额相当庞大。税额按该地契值价若干来计标之为,其中10万以下收取1%、10万以上收取2%、50万以上收取3%。

他也说,土地局在过名手续上扮演的角色仅是进行注册手续、保管记录和收费10令吉而已。

他也称,所得税局泗里街办事处自2008年成立之后,举凡商号过名者,皆须呈交账目一份,以资计标印花税。该办事处无权收取地契过名印花税。

他续称,近年来,泗里街县遗产署对那些不具身份证(俗称登记证)号码的已故地主,不接受其遗产申报手续。据悉,在1948年前,原殖民地的砂拉越并无登记证,而许多地契之注册里也仅有姓名而已。因此,此项规定引起许多地主议论纷纷,不知如何是好,并希望当局重新审议。

以上内容若有出入,应以当局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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