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3日讯)6年前轰动一时的战机引擎失窃案,今日下判,法庭今日宣判被控的一名前空军中士及一名商人表罪不成立,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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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阿兹蓝在宣判时称,控方未能提出有利的证据,以证明前空军达曼德南和一名公司董事拉贞德兰(43岁)的表面罪名。

第一被告达曼德南(48岁)是被控盗窃2台战机引擎,而第二被告拉贞德兰(43岁)则因协助脱售这两台引擎而被控。

两者是在2010年1月6日被控,控状指达曼德南涉嫌在2007年12月期间串谋空军上等兵,以便在吉隆坡新街场空军基地的维修库(Matra1)盗窃两台F5战机型號J85–21引擎,被控抵触刑事法典380条文,并可与相同法典下的109条文(串谋)同读。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监禁10年及罚款。

拉贞德兰则被控在2008年4月30日蓄意协助脱售2台引擎,拉贞德兰有理由相信这2台引擎属于贼赃,而被控抵触刑事法典414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7年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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