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立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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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安华被判入狱5年,前美国驻马来西亚大使约翰·马洛特(John Malott)在美国白宫网上发起联署运动,要求把释放安华置于美国对大马政策的优先事项。民联议员纷纷把该联署的网站转贴在自己的面子书等社交媒体上, 呼吁人们到该网上联署,只要在3月12日之前达到10万个签名,白宫就必须对这个联署作出回应。

虽然民眾的反应热烈,三天內已经有逾5万人签署了,可是同时却出现一些杂音。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国家自己救,不应该「求」外国势力;有人觉得不应该天真地把希望放在国际压力,应当组织群眾上街抗爭;有者认为「告洋状」,奴化自己,出卖国家主权。

先从「告洋状」谈起,以前马来西亚人能够把法庭案件上诉到英国枢密院(Privy Council),枢密院的裁决是最后决定,那是名副其实的「告洋状」。但是1985年我国废除枢密院上诉以后,无论法庭判决如何不符合法治精神,都无从告起了。

再者,这个「洋」字的说法出自中国以「世界的中心」(Middle Kingdom)自居而来。中国西边的国家叫「西洋」,日本叫「东洋」,东南亚叫「南洋」,「北洋」则是华北一带的疆域。广义来说,「洋」即中国以外的国 家。放在现代政治的框架,「告洋状」说白了就是国际游说(International lobbying)。

国际游说本来就是民主运动重要的一环,虽然国內群眾才是达致改变的中坚力量,可是放眼世界,哪一个成功的现代民主运动没有强大的国际游说?南非种族 隔离政策、中国六四天安门事件、缅甸民主运动、东帝汶独立运动、巴勒斯坦解放运动,还有近年发生的刘晓波、艾未未事件、反对泰国军方政府、香港雨伞革命 等,都得到国际上的大力支持。我国废除內安法令运动、净选盟民主运动和反对莱纳斯运动,更是在国际上活跃地进行游说工作。

安华事件自1998年发生至今,一直是国际上评估大马人权纪录的標桿性案件。爭取释放安华运动的成员努力地游走于各国政府、立法议会和非政府组织之 间,与掌控官方媒体和管道的巫统爭夺该事件的詮释权。这些游说在瑞士(日內瓦)、美国、土耳其、德国、英国、澳洲、印尼、菲律宾、台湾等地,都带来显著的 成果。要人们认为国际游说是出卖国家主权,恰恰就是独裁政权希望植入人民脑海的「统治阶级思想」。

可能有人说,国际压力释放得了安华吗?当然不。但是如果运动的成果是以「没有成功达到最终目標就没有用」这种过度简化的方式来检验的话,最后的出路 肯定只有加入体制。因为安华之前是前首相阿都拉「好人」释放的、內安法令是首相纳吉「心血来潮」废除的、南非是当时总统费德里克威廉(Frederik Willem)「良心发现」废除的、缅甸也是军政府觉得「时机来了」而逐步开放,哪一个跟人民力量有直接关係了?

这次白宫联署事件引来一些人的批评,可能是大家对民联有更高的期望,不想民联只是把精力耗在国际游说上。经过308和505两次歷史性的大选洗礼 后,人民的民主意识都普遍高涨,对民联有期望是无可厚非的。可是,因为对民联期望高而忽略国际游说的重要性,是矫枉过正的做法。况且,民联议员们只是呼吁 大家支持联署,並没有把国际游说当成运动的主轴。

街头抗爭是反抗暴政的最有效方法之一,青年更是民主运动的主干。可是,怎样酝酿上街的情绪、怎样让更多青年参与这场运动,大家都在摸著石头过河。 1998年和2015年的客观环境已经不一样,政党振臂高呼即有10万人上街的情景,只是一些人的主观愿望。顶著最高原则的牌匾在网络上指手划脚,肯定比 在战场上纠结于现实、原则和策略的战士们写意。然而,民主运动从来都不是由一家垄断的。不同意这分析的人,与其置身事外地批判及调侃政党的抗爭路线,不如 开拓新的路线,以事实证明自己所提倡的才是最好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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