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男子涉及在面子书上发表侮辱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今日在专司审理网络罪案的特別法庭,判处罚款5000令吉。

Advertisements

被告是现年40岁罗斯敏,他在早前被控时否认有罪,不过在今天案件再度过堂时却认罪,因而被判罚款5000令吉。

被告是被控於9月22日在吉兰丹哥打峇鲁甘榜直落峇鲁2犯下上述罪行,其行为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一年。

罗斯敏代表律师阿末努里在庭上向法官求情,要求判处最低罚款,因为被告目前无业。

「我的当事人决定认罪,以节省法庭审理,他已经对自己的举动感到后悔,同时也承认自己在更新面子书状態时,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不过,副检控官阿米拉要求法官做出適当的判处,以避免社交媒体用户发表会影响公共秩序的言论。

「每个字眼和观点都必须理智,法官的判决不应该是对罗斯敏一人而已,而是对所有公眾的一个警惕,要他们在社交媒体发言时,要更小心。」

+1
0
+1
0
+1
0
+1
0
+1
0
+1
0
前一篇新闻挑战总检察长 3项申请被驳回
下一篇新闻【儿子持刀弒亲父】邻居曾听到激烈吵架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