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日讯)擅入他人住家及无法出示身份证,一名巫裔男子今日在面对两项控状的罪名下,被判监禁5个月,和罚款1000令吉或监禁1个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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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沙利占,总共面临两项控状。第一控状指出,他被控于今年11月27日早上8时30分左右,在马当路一带的住家,被发现擅入一名华裔男子的住家后院。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448条文,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达一年,或罚款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面对2项控状

第二控状指出,他被控于同一时间及地点,无法向执法人员出示身份证,抵触1990年国家登记局条例第25(1)(n)条文,一旦罪成,将可被判处不超过3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

据案件中的林姓男子(35岁)在报案时指出,其太太发现住家后院有陌生人闯入,于是便马上向两名邻居打电话求助,之后成功在其住家后院逮捕到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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