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公路使用者,不佔用紧急车道,不阻挡去路,不做与救护车或消拯车抢时间的「拦路鬼」!大家都知道紧急车道不能隨便佔用,听到救护车鸣笛声就应该让路,但最近我国却发生不少自私的驾驶者堵住紧急车道,甚至挡住救护车去路,导致救护车无法迅速通过,影响抢救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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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22日下午3时30分,2名摩哆骑士莫哈末玛阿骆夫(37岁)及弟弟阿兰依克峇(19岁)共乘摩哆,在南北大道228.6公里处近马六甲路段发生车祸,因不负责任车主滥用大道紧急车道,造成原本只需15分钟车程就能抵达现场的救护车,足足迟至1小时后才抵达,2名伤者最终因错失抢救时机而丧命。

救人送院情有可原

11月8日,檳城一名中年男子因突然晕倒紧急送院,途中碰上一辆罗里挡在右边快速车道长达8分钟不让路,结果该名男子疑错过黄金抢救时间,送抵医院不久后被判「脑死」。

本期邀请雪州圣约翰救伤队署理指挥官杨炳德及法律顾问吴坤樺,一同来探討以上现象。

吴坤樺指出,眾所周知,紧急车道是优先让救护车、消防车及警车等有需要的车辆使用,普通车辆不能佔用。

他说,即使在交通阻塞的情况下,驾驶人士也应该要保持紧急车道通畅,留给需要提供紧急服务的人员使用。

「一般上都是马路发生车祸引起交通阻塞,令一些驾驶人士失去耐心,就趁机佔用紧急车道,我认为这是非常不负责任的,而现在社会也越来越多这样的行为,很不健康。」

他解释,若发生紧急事件时,有好心人要使用私家车把伤者送到医院或附近诊所救治,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是可以使用紧急车道,因为那是在处理紧急事务。

他也说,要把伤者或病人火速送到医院,在没办法的情况下使用紧急车道是情有可原的,相信如果遇到执法人员,他们也能网开一面。

听不到非理由 司机要有警觉

吴坤樺指出,汽车隔音技术越来越先进,汽车空间也越来越舒適,加上美妙音响系统让驾驶人士享受其中,与车外的世界完全隔离,甚至听不到后方传来救护车的鸣笛声。

他说,社会已富裕了起来,许多人都能驾好车,车子舒服,隔音设备又好,坐在车里很享受,外面再怎样紧张,也听不到声音。

他认为,这並不能成为不让路给救伤车的藉口,身为驾驶人士,必须时时刻刻打醒精神,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道路情况,在路上遇到紧急车辆如救伤车、消防车及警车,更必须立即让路。」

「我相信任何一个人,看到有人因为不负责任的驾驶人士堵住救护车去路,而导致丧失生命的新闻都会感到愤怒和遗憾,愤怒是因为这些人自私行为,完全不理会他们的行为会对其他人造成破坏。」

吴坤樺说,汽车拋锚或爆胎时,应马上驶往路边,避免停在普通车道上,阻碍交通和对后方来的车辆构成危险。

他说,若要把拋锚的汽车停在紧急车道上,必须要做好安全措施,包括亮起故障灯,在適当的距离放上警示用三脚架,然后利用附近的紧急电话或自己的手机求助,尽快找人来把车移走,避免长时间堵住紧急车道。

他指出,车子必须尽快移出紧急车道,也避免其他驾驶人士闪避不及撞上拋锚车。

支持控上庭重罚违规者

「尿急」、「赶回家」,「车上载著老人」,都不能成为佔用紧急车道的理由!

杨炳德支持政府重罚及將佔用紧急车道和阻挡救护车去路的驾驶人士提控上庭,因为让路给救伤车、不佔用紧急车道,是小学生都应知道的公民意识。

「人命关天,当圣约翰救伤队在接获投报时,会尽快在8分钟內出队,火速赶到现场救援,偶尔听到我们的救护车司机投诉在路上遇到驾驶人士挡住去路,必须使用广播要求前方车子让路。」

他指出,一些驾驶人士因为在按电话或听电话,没听到后面传来救护车鸣笛,以致没及时让路。

「肩负救命重任的救护车为赶赴救人现场,爭分夺秒,驾驶人士切勿与救护车抢时间,因为救护车载著的人有可能是你的亲人。」

他说,即使在塞车,听到救护车响起警號和亮起闪灯时,驾驶人士也务必立即向两边车道停靠,让出中间车道,让救护车顺畅通行。

他非常支持我国政府规定每辆救护车都必须安装行车记录器,拍到有车辆不让路,就把证据交给警方,將对方提控上庭。

针对发生在威南罗里司机阻挡救护车长达8分钟事件,他认为,有关驾驶人士应该不是不懂马来西亚交通规则的外劳。

「救护车在紧急时响起警號和亮起闪灯是国际標准,到哪里都是採用一样的方式,而且让路给救护车是基本常识,就算是外劳司机也不可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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