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联党武吉阿瑟支部青年团团长钱进一《1967年所得税法令修正案》无异议通过表示失望。

(本报诗巫20日讯)人联党武吉阿瑟支部青年团团长钱进一对于朝野双方在国会针对《1967年所得税法令修正案》无异议通过,表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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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强调,砂州政府应该争取豁免砂拉越宗教团体在所得税法令修正后的增加缴交所得税,使砂拉越宗教的发展,不会遭受经费不足的困扰。同时,也反映砂州独特的宗教信仰自由的文化和传统。

“在2017年1月1日落实的修正案中,明文规定所有的宗教团体,除了信徒的奉献金外,其余的收入包括租金、利息等收入都须缴交所得税,且所有的宗教团体都受到影响,包括伊斯兰教组织、基督教团体、佛教团体、庙宇及民间信仰组织等。”
 
宗教团体缴税不公

钱进一认为,这种做法对宗教团体而言,是有欠公平的,因为宗教团体一切的收入,都是作为推动宗教发展、慈善工作及社会福利的用途。

他发表文告说,目前宗教团体在很大的程度上,扮演着加强政府社会福利体系不足之处的角色,这些“ 宗教捐款及盈利 ”都获得善用,借以提升社会的精神文明和人文生活,对净化社会阴暗的层面,起着不可或缺的关键性功用。

很多教会领袖及会友都向他表示忧虑,“一旦《1967年所得税法令修正案》落实,在政府无法提供足够资金援助的情况下,宗教团体的经费必定会越来越拮据,需要更多的捐助,才能有效的运作。”

令吉贬值经济萧条

他认为,国家正面对令吉贬值与经济萧条的严重冲击,这并不是最佳实施《1967年所得税法令修正案》的时机,且弊多于利,减低宗教对社会所发挥的功能。

他说,砂拉越是一个非穆斯林居多的州属,社团组织、慈善机构及福利团体,都是由民间自动设立,同时透过向公众筹措经费,来推展慈善及福利工作,这些无收入及营利的团体,政府应该具备更广义的思维,来看待这些团体的运作。

“砂州的宗教历史悠久,且管理完善,宗教团体每年从租金、利息或其它领域,都获得可观的收入,惟一旦政府落实《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六章第13(A)条文》的修正案落实抽税,将影响这些团体的资金流动以及宗教、慈善与社会福利工作的筹划和推动工作。”

他也呼吁政府采取更开明的态度看待宗教团体税务的问题,他冀望砂拉越州政府及首长丹斯里阿德南能继续支持砂拉越宗教团体的发展,将砂拉越宗教团体税收的豁免权,纳入宗教自主权的争取项目中,为砂州塑造一个更良好的宗教自由信仰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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