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被告(右)与第二被告(左),于去年十一月廿九日表罪成立后的档案照。

(亚庇十一日讯)两名青年推销员与司机,面对贩运冰毒案审结,高庭宣判辩方未能从控方证据中挑起任何疑点,罪名成立,须受绞刑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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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被告安迪马朱迪与莫哈末诺,闻判后神情木然,似乎心里有数,唯旁听席上约十名男女亲友中,则有妇女激动落泪,眼眶润红。

两被告分别被控于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九日晚上十一点三十分在下南南一间屋前,分别贩运745.6克冰毒及52.1克冰毒,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

他们分别由南星与拉比星律师代为辩护,副检察司艾达法蒂玛与旺花拉主控。

被告家属举手企图阻挡记者拍照,左为南星律师,右为拉比星。
被告家属举手企图阻挡记者拍照,左为南星律师,右为拉比星。

此案控方传召六个证人供证后,两被告于去年十一月杪被裁决表罪成立,然后他们各以未宣誓辩词进行答辩后,全案审结。

拿督诺再雅法官宣判指出,两被告未能有效从控方证据中挑出任何疑点情况下,法庭宣判两被告在所面对控状下均罪名成立,须受绞刑至死。

休庭后,两被告被带出庭外时,数名记者即提起手机拍照,虽然两被告未予反抗,唯一名被告女亲人反应激动,举手阻挡记者拍照,记者将她手推开时爆发口角,引起小骚动,由庭警加以劝开,唯该妇女继续举手企图阻挡,似有「阻得一时是一时」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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