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督李志坚(左)继续以手拿着圣经登场。旁为另一被告陈伟忠(译音)。

(本报美里18日讯)美里高庭今日将今年3月、5月、6月期间的7个时段(日期)共31天,订为公正党美里国会议员张有庆特别助理比尔加勇枪杀案审讯日期,控方预计将传召35名证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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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沙巴亚庇,取代美里高庭司法专员阿尔威阿都瓦哈博士审理此案的法官拉威特兰今日在控辩双方同意下,订下上述7个时段的审讯日期。

一共31天的审讯日期订在今年3月7至10日、13至15日、27至31日、5月22至26日、6月5至9日、12至16日,及19至22日。

此前,首名被告莫哈末菲克里与次名被告Lie Chang Loon的辩护律师兰比与李晋安在本月3日致函砂拉越、沙巴首席大法官丹斯里里察马兰俊要求更换审案法官,当时是美里高等法庭司法专员阿尔威阿都瓦哈博士审理此案件。

阿尔威阿都瓦哈博士在本月9日的这宗案件过堂时,同意展延审讯,直至首席大法官的定夺。

高庭司法专员阿尔威阿都瓦哈博士基于此前负责审理拿督李志坚所属的同发园丘公司土地纠纷案的法官,辩护律师为了避免枪杀案在审理过程出现不利于被告的偏见,因此提出要求更换审理法官。

4名被告今日再次被带上美里高等法庭过堂,这宗案件已经委托来自沙巴亚庇的拉威特兰担任审理法官。

另外两名被告被押上法庭。
另外两名被告被押上法庭。

4被告续扣留

45岁的拿督李志坚是被控与Lie Chang Loon、陈伟忠,及另外一名尚潜逃的同党共同雇用莫哈末菲克里杀害比尔加勇,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教唆/串谋),并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同读。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处死刑。

枪杀案件是在去年6月21日早上8时20分左右,在柏迈再也Emart购物中心旁红绿灯前路段发生。

首名被告莫哈末菲克里被控在案发日期、时间、地点,枪杀比尔加勇,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死刑判决。

次名和第三名被告Lie Chang Loon和陈伟忠,被控在上述同一日期、时间、地点与拿督李志坚及另一名正在潜逃的男子,与首名被告串谋杀害比尔加勇,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并在第302条文谋杀罪名下同读。两人一旦罪名成立,在此条文下唯一的判刑亦是死刑。

4名被告将继续扣留在美里监狱,直到接下来的上庭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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