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莱斯市20日讯)一名马来西亚籍男子因为没有得到当局批准携带巨款出境、拥有毒品及吸毒工具,罪名成立,被斯市推事庭判处罚款汶币7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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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48岁的黄某,由于无法缴付罚款,高级推事阿兹莉玛下令坐牢7个月取代。

黄某被指控在没有得到有关方面之批准下携带二万美元出境至马来西亚,而触犯了汶莱政府规定任何人士携带超过汶币1万5千元的款项出境都必须得到有关当局批准的规定。

与此同时,被告也被指拥有0.1868克的冰毒及拥有吸毒工具。被告在2014年4月2日上午9时45分在斯市汶莱国际机场的离境厅被汶莱警方逮捕,警方是在接获公众人士之讯息而对他采取行动。

警方人员在对被告进行搜查时,发现了上述数量的美钞、毒品及吸毒工具。

被告表示承认拥有毒品及吸毒工具,而2万美元是属于其兄长,是用来购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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