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三寸金莲履(鞋)吗?
世界福州十邑文物馆收藏并展出至少3对三寸金莲鞋。同时,展出部份裹足用具的图片。
一般相信,时下年轻一辈对古早社会女性须缠足习俗,认识有限。
缠足,又称裹脚、缠小脚、裹小脚、扎脚(广东),古代汉族女性的一种习俗。北宋已有缠足,具体始于何时何处不可考,那年代,人们以女子小脚为美。清末民初,中国人开始认为缠足是陋习,此习俗遂逐渐消失。在20世纪后期,在华人社会仍能看到一些上年纪的缠足老妇。
5至8岁开始缠足
裹足习俗风行时,一般而言,女孩子在5至8岁左右,便要开始缠足。缠足的工作,多由母亲或熟习缠足方式的女仆实行。
缠足时,除拇指外,其余四指下屈,并用长布包裹,用针线缝住。正式缠足通常在秋天进行,因为渐渐转凉的天气这可以减轻缠足所带来的痛苦。
从网络搜得资料,缠足前需预备好各种用具,如缠足布、棉花、针线等。接受缠足的女孩先坐在椅上,双脚用热水洗净,置于膝头,趁脚还温热,将大拇指外的其他四趾,向脚底扳曲,且在趾间缝边,洒上明矾粉,使皮肤收敛,缚紧后,亦可防止发炎与化脓。
接着,以8尺至10尺长的缠足布紧缠,再用针线密密缝合固定。最后套上一双尖头布鞋,第一个阶段便告一段落。
试紧阶段最难熬
然后,便进入试紧这一阶段。这是最难熬的阶段,费时约半年,也就是加强紧缚的阶段。
这时要把脚每三天拆开一次,经消毒后,得将四个弯曲的脚趾(大拇趾除外),在用力压向脚心内侧,每一次都要把脚趾多用力脚心压下一些,且要求少女下床走动,走动全身重量皆压在内弯的八个趾头,和用力扭伤的关节,易长鸡眼、发热、红肿。
白天即痛得寸步难行,夜晚双脚闷在被子里,在又痛又热情况下,更是难受。有时,因消毒不小心抓破皮,导致一片血肉糢糊。这段日子得持续至肿消,趾头已近乎自然弯近脚底,脚型裹尖,才可进行下一阶段。
第三阶段为紧缠,要将整个脚掌的脚骨,用力扭折,使其成为弯弓拱状。在这个阶段中,脚部的肌肉已慢慢萎缩,脚背坏死的皮肤开始脱落,一段时间的出血、化脓、溃烂,压脚下的足趾废掉,严重时小脚趾会因溃烂而脱落。
最后阶段是裹弯
最后一个阶段是裹弯,费时约半年左右,这阶段就是让脚背高高隆起呈弓型,脚底则深深凹入,缠完后洼口,可达四厘米深,俗称“折腰”,状似拱桥。
期间不仅要用缠脚布、小鞋束缚其足,还要用竹箸象打石膏一样固定。这样便能成为一双“弓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