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27日讯)马来西亚金玉华私人有限公司违约的案件,还需等待来自银行提供的汇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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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由黄庆伟、黄德福及吴诗峡律师三人联合为269名砂投资者,于2014年12月3日入禀法庭,起诉金玉华私人有限公司。
这起民事诉讼列出,2012年10月间,国家银行以2001年反洗黑钱法令检举金玉华公司后,砂地区的分公司也受到查封的影响,进而导致若干投资者在2012年8月尾至9月初期间的投资金额皆被冻结。
查封事件间接导致受害者蒙受共高达3961万4690令吉的损失,而后委托黄庆伟等人以民事起诉金玉华私人有限公司,并希望能获得一封庭令,作为预防一旦金玉华被定罪,金玉华所拖欠的金额能有一个列表可以参照,以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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