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4日讯)  收取1万令吉贿赂金的森州动物保护局巫裔官员,今日被控上芙蓉地庭面对6项指控时,皆否认罪行,获准以2万令吉担保外出,案展今年5月5日再度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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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阿兹曼(45岁)共面对6项控状,被控介於2015年4月15日至10月19日之间,通过马来亚银行匯款,收取了民眾奥米总额1万令吉的贿赂金,以协助获取雪兰莪野生动物局的清洁工程,因而牴触《2009年反贪委员会法令》第17条文。

被告今早被带上芙蓉地庭面控时,向法官法蒂雅否认罪行。

主控官努蒂雅娜向法官要求,让被告每项控状以1万令吉的担保金担保外出。

惟,经过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峇哈鲁丁在法庭求情后,法官最终让被告以2万令吉担保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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