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讯) 尽管政府修法夫妻离婚不可单方面为孩子改教,引起穆斯林的反对,惟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强调,政府是基于国家利益而决定修正《1976年法律改革(结婚与离婚)法令》。
他说,本身尊重霹雳州宗教司丹斯里哈鲁沙尼建议政府撤回上述修正案,但政府认为,国家利益应凌驾在其他利益之上。
「我们认为,国家利益凌驾在其他利益之上,我们希望,政府的任何决定,都应该尊重所有宗教及权益,政府的决定是为了整体的国家利益。」
阿末扎希也是內政部长,他今天到访国际现代阿拉伯学校后,接受记者的询问时如是指出。
《1976年法律改革(结婚与离婚)法令》(164法令)修正案是由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提呈至国会下议院,该法案阐明,任何一方配偶,都可在此法令下入稟民事法庭要求离婚。
其中引起眾人关注的是,该修正案也阐明,当穆斯林与非穆斯林夫妻离婚,不可单凭父母其中一方的意愿为孩子改教,孩子不会自动成为穆斯林,除非父母双方都同意,并在孩子满18岁后由孩子自行决定是否改教。
此前,曾出现多起引起改教爭子爭议的案例,即父母其中一方在离婚后改信伊斯兰教,却在未获得另一方同意下为孩子改教的案例,如轰动一时的英迪拉和蒂巴的案件等。
在此修正案在国会寻求通过之际,哈鲁沙尼日前召开记者会,指上述修正案违反联邦宪法及伊斯兰法,同时也被视为侮辱伊斯兰。
他说,此修正案与联邦宪法相抵触,包括在2016年英迪拉案件中,法庭裁决民事法庭需重新检討与伊斯兰法庭专属权利有关的判决,与新修正案的「赋予民事法庭全权」相抵触。
哈鲁沙尼也说,《1976年法律改革(结婚与离婚)法令》修正案也违反全国伊斯兰裁决理事会于2009年在第87届会议中所作出的裁决,即父母其中一方信奉伊斯兰教,其孩子將自动成为穆斯林。
阿末扎希也说,他將与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商討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