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25日讯)一名男子今日在诗巫推事庭承认三项拥毒控状后,被判处坐牢3年4个月及3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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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名22岁的被告艾甲巴利,被控于2015年6月24日上午10时在华侨路一住家被发现拥有8.31克基安非他命(俗称冰毒)。此举被控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39A(1)条文下被判刑。
第二控状指,他在今年2月28日晚上9时50分于蓝砂巷的一住家被发现拥有0.06克的冰毒。此举被控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并在12(3)条文下被判刑。
第三控状指,他于2015年5月29日下午1时15分,在福州街处被发现拥有0.41克的冰毒。此举被控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12(2)条文,并在12(3)条文下被判刑。
被告对上述的三项控状俯首认罪后,首控状被判坐牢2年6个月及3下鞭笞,第二控状被判坐牢2个月,第三控状被判坐牢8个月。基于三项牢刑是分开执行,因此被告须坐牢3年4个月及3下鞭笞,刑期从今日开始计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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