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氏商人的两张水费收据。左是驳接水表收据,右是林氏普收到的水费单。

(本报诗巫26日讯)林姓商人为兰沙路的旧住家翻新重修,申请重新驳接水表后,竟遇到无法操作及供水,却接到注明12令吉10仙的水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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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氏商人凭此单据,赶到设在诗巫中央市场的城市转型中心的水务局柜台理论,反而被通知必须缴清相关单据,而任何理论或投诉可向水务局高层反映。

然而,在此之前,林姓刚刚为了驳接的水表无法正常使用,亲自多次向城市转型中心的水务局柜台投诉。更令他感到不满意的是,至少3次的“亲临”柜台查询,迄今仍未见当局到其住家检查问题起因。

林氏通过媒体作出投诉说,于4月5日当天办妥并缴清驳接水表的手续,他之后被受托代为看管住家的朋友通知,此间住家仍无水供服务。

林氏为此事向水务局柜台作出反映。

柜台反映却无下文

“柜台人员服务态度很好,但是我的反映没有下文。”

令林氏感到莫明的,是于4月24日接到写明12令吉10仙的水费单。

“无消费自来水却被通知还水费。”林氏不明白其中道理。

为此,林氏返回修葺的旧家欲查看水表,竟发现驳接通往住家主水管的水压表是故障的,而且水喉错位(无按照水流方向)安装,造成自来水不能顺利流进住家水管。

林氏今早向媒体出示驳接水表和署名12令吉10仙的收费单据,投诉水务局服务效率不佳,他等了逾20天的投诉未见处理,还更莫明的是在无用水情况下却收到水费单。

为此,他也建议开设用户意见反映专属柜台,以提升处理投诉与意见的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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