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思健:社交媒体盛行的时代,人们应该避免违法。

(本报美里28日讯)行动党砂州秘书林思健以自己身为一名律师的知识提醒说,面子书虽然已经是通讯与多媒体的趋势,可是一旦被滥用于污蔑、譭谤任何人,包括留言的网友,是足以被民事(个人)或刑事(警方)采取的法律行动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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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受询及面子书已经是当今时代的趋势,是否仍然可以受到法律有效的限制时,这么回应。

“我知道这是现在网络时代的大趋势,可是我们应该避免自己的留言卷进法律限制以外的范围,即使版主(面子书页面管理员),或是任何留言的网友是根据事实陈述,可是含有譭谤性、或污蔑性的字眼,同样可以受到对付。”

他解释,当事人(事主)可以报案,警方可以援引损害他人名誉的刑事罪行调查有关留言者或是版主,包括将涉及者提控上庭。

“至于民事方面,则是当事人可以聘用律师入禀法庭,透过民事诉讼要求被告的人士赔偿金钱。”

网络欺凌不健康

他表示,他自己当然也使用现代科技带来的便利,可是任何人都受到法律的限制与约束,他自己因此非常谨慎,这也是为何现代资讯快捷也被形容为双面刃。

“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其实我们并非有权随着自己的好恶对他人采取恶意的人身攻击,即使没有指名道姓,影射或‘指桑骂槐’他人和公司宝号同样属于譭谤罪行。”

他认为,即使透过网络科技的便利,人们有责任遏制“网络欺凌”的不健康现象,这包括通过面子书“先行自我修饰,却忽略实情的全面”的喜好。

“我也要提醒说,任何人在面子书等社交运用程式,包括手机短信在内,接收来自他人含有恐吓或威胁性质内容的短信,受害者同样可以报警,就算事情内容无误,但是,威胁或恐吓他人的行为已经构成另一项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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