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28日讯)针对日前一名林氏用户投诉『没有自来水却收到水费单』一事,诗巫水务局今早发文告,寻求该名用户与水务局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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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受促拨打水务局廿四小时热线服务电话(084-216311),联络水务局当局。

文告里,水务局声称,该名用户于4月5日在城市转型中心的水务局柜台缴款之后,水务局执行组官员于同一天到用户住家重新驳接供水系统。

文告称,由于用户住家的自来水供管道(pipeline)不完善,以及无旋塞(stopcock)设备(属于用户的),以致工作人员无法装置妥水表。

同时,施工期间,该间住宅是空置的,水务局官员因此无从联系到相关用户。

水务局于4月25日又接到该用户要求驳接水供服务,而执法官员也于同一天再到该间住家以进行相关工作。惟,用户住家的自来水供管道仍旧未完善,同样无旋塞(stopcock),以及家住仍空置无人。

征水费驳接服务费

文告指出,该名用户于4月25日重复投诉同一事情。随后的检查显示,相关的旋塞安置错误,水务局工作人员立即修护它。惟,用户住家的自来水供管道,以及无旋塞(stopcock)的情况还未改善。

文告指出,相关用户接到一张志期为4月21日的水费单,而该单据上志银12令吉10仙的收费,是相关户口所拖欠的水费(2016年7月24日至2017年4月20日)及驳接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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