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日讯)砂拉越蔡氏公会于今早假该会召开第四十届会员大会上,通过了4项议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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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修改的议程包括:
第五章,第一条
原本:有选举与被选举权及在会员大会中,有提议与表决权利。
修改为:成为会员满一年后,有选举与被选举权及在会员大会中,有提议与表决权利。
第十一章,第三条
原本:每两年一次的选举大会上,计算选票以决定新届委员之人选。
修改为:每三年一次的选举大会上,计算选票以决定新届委员之人选。
第十二章,第六条
原本:本会委员任期定为两年,期满获选得连任,惟主席任期,以两届为限不得连任第三届。
修改为:本会委员任期定为三年,期满获选得连任,惟主席任期,以两届为限不得连任第三届。
第十六章,第二条
原本:信托人任期为两年,连选得以连任。
修改为:信托人任期为三年,连选得以连任,
该会主席本固鲁蔡均权表示,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和第十六章的修改,乃为了和马来西亚辛柯蔡总会的任期一致,以方便处理共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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