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美里5日讯)每一个选民手中的选票,都是秘密投票的法律规定,“亮票”是不尊重选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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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人联党埔奕支部宣教秘书范发春今日发表文告针对今日报章报道埔奕州议员陈长锋“亮票”事件。他说,据报道指出,陈长锋州立法议员昨天捡起准备被销毁的选票细看后,指这是支持火箭的选票,并要求拍照,这种行为无疑罔顾选民秘密投票的权利、罔顾选票不能被“亮出”的规定。
入禁区捡选票拍照
他说,行动党埔奕州议员陈长锋医生昨日监督选委会销毁N74埔奕选区选票过程进入禁区,捡起选票细看后,还要党员拍他手持支持火箭选票照片。
文告指出,尽管埔奕战绩已尘埃落定,再亮出更多选票投向,不能改变选区成绩,但是,作为一名民选州立法议员,必须在州立法议会厅堂里,提出拟定政策。
文告说,陈长锋如此不尊重我国选举法令阐明每一个选民手中选票都是秘密投票的法律规定。
文告续指出,身为立法议员,对选民赋予基本法律权利不当一回事,仍堂皇坐进立法议会厅堂里大谈立法,他相信人民自有判断。
他认为,即使选票准备被销毁,亮票就是不尊重选民秘密投票权利。
投票时亮票违法
他引述2013年登州瓜拉勿述补选,国阵候选人东姑再韩在投票时将选票向媒体展示,以示他把选票投给自己,然后再把选票投入票箱,此举或触犯选举法令,当事人之后也受到众人谴责。
“根据我国选举法令阐明,投票必须是“秘密”的原则,若选民公开选票就是触犯法令。”
他说,即使埔奕选区成战绩已是最后结果,再亮出更多选票,不可能改变选区结果。但是,身为立法者,却亮出选民选票,明显不尊重投票必须秘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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