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古晋12日讯)今日在砂议会会议中被取消议员资格的砂埔奕区州议员陈长锋,针对本身究竟有没有取得澳洲公民权的课题﹐向媒体表示﹕“证据并不足够﹐我曾获得公民权﹐但是我放弃了相关的公民权﹐我有申请公民权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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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长锋是在今午被动议取消议员资格后﹐在砂立法议会媒体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被媒体追问他是否已取得澳洲公民权的课题。
对此,陈长锋表示﹐自己早在2016年砂拉越州选举提名日前﹐就放弃了相关的公民权。
实际上﹐砂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黄顺舸曾在提呈部长动议时﹐陈长锋发出过同样的提问,但对方并没有给予正面答复,而只是告诉黄顺舸若后者要做出指责﹐就要提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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