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周,柔佛新山奥汀苑某清真寺外的路霸事件,引发民众在脸书广为流传、表態。不同语言流族群內部,也引起不同程度和面向的討论,有关当局和政治人物也相继表態。由於事发地点特殊,原本一宗道路使用权爭夺的衝突事件,同时搅和著宗教和种族的因素,让事情的本质一时之间不易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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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后,柔佛新山南警区逮捕4名涉案男子调查此案,同时柔佛州总警长警告民眾不要企图发表任何火上加油或挑起情绪的言论。副內政部长也第一时间出来表態,希望民眾特別是年轻人能意识到513种族衝突的严重性,学会容忍和谅解未来才会引起这次的衝突。

各造努力避免引起种族关係紧张,「促进和维护种族宗教和谐」儼然成为公共討论的政治正確。这原本是好事一桩,有助於维护多元文化社会和谐共处的社会契约。不过,有时候这也可能会干扰公民社会针对衝突事件本身就事论事,挖掘更多面向的討论,让相应的解决之道失焦。

玻璃市宗教司拿督莫哈末阿斯里(Datuk Dr Mohd Asri Zainul Abidin) 曾直面提出,这是不同道路使用者爭夺使用权所引发的衝突。不过,纵观整个新闻事件的发展,官方在这方面的討论相对较少。

本专题访问UCSI建筑系教授莫哈默.达祖丁(Mohamad Tajuddin Mohamad Rasdi)、行动党柔佛州副宣传秘书薛奥玛(Sheikh Omar Ali)、Asy-syatibi思想学校研究中心旺吉(Wanji Wanhussin Wanji),以及檳城研究院政治与社会分析部主任黄进发,从个体行为到社会偏见、路霸与法律规范、交通阻塞与城市规划,以及穆斯林內部多元的討论等面向探討,希望这宗衝突事件而不是停留在谩骂责怪,或因敏感避而不谈。

「偏见」作祟:个別行为不应概括为全体行为

4位受访者皆认为,我们应该聚焦衝突事件的路霸行为,积极討论促成此暴力行为的成因,而非仅仅聚焦在涉案人的种族身份。

薛奥玛清楚地意识,此事发地点异於一般路霸事件,社会討论氛围一般容易掉入种族情绪的旋涡 。在接受电访时,他直指「这是一件不寻常、非理性的事件,因此涉及当中的人也表现得不寻常。」

「我不同意打人这个行为,但是围殴的人也是受到对方不断鸣笛和作出不雅行为之后的反射性动作;持平而论,若不是我们在清真寺外胡乱停车,那名司机也不会作出这些行为。」

他认为,我们需要检討实质的停车空间是否充足;不过,他认为,我们也必须正视道路使用者的道德观,「我们要解决停车位的问题,但是即使有了停车位,我们是否就从此可以和谐融洽?」

旺吉一直密切留意衝突事件的发展过程,他认为无论是以种族或宗教等其他形式表现 ,马来西亚社会多多少少都会对彼此存有偏见。所以,他对於发生这样的衝突並不感到意外。

不过,他强调,

「这种偏见普遍存在於各种族之中,种族只是一个藉口。我们应该更著重如何摒弃这种偏见。」

此外,旺吉提醒,我们不应该把个別马来人或华人的行为,概括为全体马来人或华人的行为,否则我们很容易陷入种族情绪的討论。

 

 

黄进发:「我们不可以把法律握在自己手里」

黄进发也和旺吉持相同的看法,更进一步提出:「我不赞成把个人行为概括成集体行为;同时我也反对把这起衝突扫在地毯下。」

他连日来在其脸书强调,这是一宗路霸事件。近期双方都释出善意甚至道歉,是一个令人欣慰的发展;但是,他受访时重申,「这是一个不寻常的例子。有人无限上纲成一个种族衝突问题,也有人基於政治正確而呼吁大家要政治和谐,不要激发种族衝突,倾向鼓励大家私下解决,而不惩处路霸的刑事行为」 。

「我们仍然需要正视这是一件路霸衝突事件,必须回归到法律途径去处理。法庭可以依据涉案人是否有所反省和悔意而决定轻判,但是法治维护和审判过程仍要进来。」

「若我们无法从法制维护的角度来看,这才是无法维护族群和谐的开始。因为,这无形中意味著,“避免成为种族衝突”成了打人的免死金牌,反而是种族关係恶化的开始。」

「错的人要面对审讯和附上公民的责任,这样那位先生被打的路霸事件,才有可能促进这个社会(討论和应对)的进步。」

黄进发主张制度论,完善的制度是一个国家运行正常的重要基础,也是確保国家资源分配得宜,公民权益获得保障的依据。譬如你若是事发现场的目击者,除了可以在脸书广传影片、发表言论之外,履行公民责任到警察局报案,也是有助於警方调查此案的重要证据,对於整个事件有较良善的发展。

困难在於,这虽是眾所周知的常识,但是一般平民百姓恰恰在日常生活中,饱受各种制度漏陷之苦,长年多也对各种制度机关投以不信任的態度。不过,长远下去,越是摒弃制度不管,深受其害的反而还是百姓自己。

黄进发强调回归法治,希望让犯罪者受到惩处、受害者得到公义的问题。其实,这同时也相应的是逼促各造有关单位各就各位,做回本份的事。他重申,「我们不可以把法律握在自己手里」 。

「我们今天的问题是,我们不知道要如何不吭不卑,理直气壮地为自己伸冤。如今双方释出善意是很好的,为什么我们还要追究?我们要更严肃看到打人这件事情,它的確不代表所surau(清真祈祷室)的人,但是道歉不能解决问题,没有人可以逃出法律。」

「我们要追求的不是宗教和种族之间的表面和谐,而是要各造推己及人、以德服人。」

路霸为何成为路霸?

黄进发一再地强调,「我们必须看清楚这是路霸行为。所谓路霸,就是个人驾车行为所引发切导致的衝突或暴力事件。它可以表现在4种道路使用衝突:行车相撞、停车、超越、车辆是否能够通行。」

路霸为何成为路霸?他提醒,「我们要看见和解决造成交通阻塞的根源。」

这也意味著,我们不能將路霸简化成个人修养,或是否谅解他人文化宗教的个人问题而已,路霸为何成为路霸,其实跟城市空间规划有关係。

马来西亚依循特定的城市发展模式,依赖私人汽车、缺乏完善的公共交通系统,是造成交通拥塞的根源之一。此外,城市空间窄小、人口密度高、生活节奏快,人与人之间的关係疏离碰撞,衍生许多社会心理现象,如烦躁、抢车道、情绪失控等,无形中造就了人人都有成为「路霸」的可能。

理解促成「路霸」形成的社会结构,不是要合理化个人可以透过暴力行为去解决交通爭议,而是敦促我们往后要密切追究和监督的,到底是个人行为情绪控管不当,所以要不断往自己体內灌输更多的正能量;还是政府在城市规划中,如何妥当地安排居住人、环境与城市空间的优先顺序?这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达祖丁:「这是交通拥塞问题」

达祖丁在访谈过程中,不止一次强调:

「这是交通拥塞的问题,不是清真寺交通拥塞的问题。」

交通拥塞是现代城市生活的常景。我们不只是在清真寺週五祈祷时才会碰到这样的问题,平时逛夜市、接小孩上下学、教会週末礼拜、週末的购物商场、平日商店街的银行附近等,都有停车位不足、不断绕路找停车位而造成的交通阻塞等问题。

达祖丁追问地方市政度可扮演的角色,「我的问题是,地方市政府为什么不调查哪一个清真寺或其他交通拥塞黑区,然后预先採取相应的措施,在特定时段保留恰適的停车位、安排交通警察或志工团维持交通秩序。」

「另一个问题是,房屋规划。如果每个住宅区都有完善的步道,遮阴的树木,让人们可以自由方便的步行到邻近社区…..我们的城市规划指南都有相应的规定,但是没有遮阴的树木,谁要在大太阳下行走。我们也有很漂亮的步道,却莫名地建在高速公路大道旁,就只是为了美化而已。」

问起这宗衝突事件是否与停车位不足有关时,达祖丁,同时也是清真寺建筑研究的学者,认为我们目前仍然沿用「 按照空间尺寸来规划停车位」,这种老套的规定如今已不適用。他认为,问题在於我们的城市规划过於强调对私人汽车的依赖,到处都有停车位不足的问题。

「连一个月入RM1500的书记也拥有一辆车,我们到底需要规划多少个停车位?」公共交通系统不连贯、道路不注重行人等问题,说起来虽太理想、很长远、很离题的问题,其实都是不断恶化交通拥塞的根源。

他不主张增加停车位,其实也跟他对於清真寺建筑的鲜明立场有关。他一向主张清真寺应该是一个对任何人开放的「社区中心」,而非纯粹的宗教场所。因此,他强调清真寺建筑不主张设立围篱,而是开放成为居民可共用的公共空间,因此设立更多的停车位,对於强调人与建筑、环境之间的关係和谐,根本是一个本末倒置的作法。

穆斯林回应週五祈祷的交通阻塞问题

清真寺逢週五祈祷出现交通阻塞的问题,就像我们平时上下班、接小孩子上下学时同样会出现交通阻塞的道理一样,是这座城市的居住者共同要应对的城市规划。 (照片提供/取自网络)
清真寺逢週五祈祷出现交通阻塞的问题,就像我们平时上下班、接小孩子上下学时同样会出现交通阻塞的道理一样,是这座城市的居住者共同要应对的城市规划。 (照片提供/取自网络)

在访谈过程中,几位穆斯林受访者,也特別针对清真寺週五祈祷的交通拥塞问题,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这样的討论其实也有助於我们看见穆斯林社群內部的多元声音,同时这种討论的態度,也可作为我们如何对应其他地方和节日也面对交通拥塞问题的参考。

由於每位男性穆斯林都有义务进行週五祈祷,因此当他们必须要在特定时段到达特定的清真寺,就特別容易出现交通拥塞。这个道理和我们在特定时段接小孩上下学,或是刚从电影院看完午夜场出来取车离开购物厂商的道理一样。

清真寺週五祈祷而面对交通拥塞的问题,并非是马来西亚独有的现象。达祖丁曾受澳洲维多利亚伊斯兰教理事会(Islamic Council of Victoria)之邀,带领9名非穆斯林的建筑系硕士学生参与清真寺建造计划。他们也同样面对同样的问题,其中一个对应措施是將週五祈祷分成两个时段,区分人流。

此外,达祖丁和旺吉不约而同都提出相同的建议,希望政府和宗教局考虑让清真寺祈祷室(surau)也能进行祈祷。目前,週五祈祷一般只能在清真寺(masjid)进行,只有部分的清真寺祈祷室在伊斯兰宗教局的批准下才能进行週五祈祷。达祖丁和旺吉认为,这是可以疏散週五祈祷人流的一种有效的作法。

黄进发认为,这样的討论可以留待该宗教族群本身去处理相关的討论,我们无需过於干涉。不过,他认为,基本原则是,任何族群办任何活动,都有可能造成外溢的效果,例如交通阻塞,身为有关单位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兼顾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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