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十九日讯)一名无业青年被控抢劫及致伤中国游客案,被告不获准保释,须受延扣至八月廿二日至廿五日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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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利茱安阿末,廿九岁,被控于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日早晨七时二十分,在必打丹NARADA酒店前面路旁,致伤并劫走一名李晶(译音)的中国公民证,中国银行提款卡及一百元人民币(等于六十令吉)而触犯刑事法典392条文。
被告乃于四月廿八日被提控后,不获准保释而遭延扣迄今,进行案件管理。
副检察司丁尼斯表示控方已作好准备,拥有八个证人,将要呈堂文件已移交辩方。
诺哈菲莎法官谕令被告须受延扣至八月廿二日至廿五日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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