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30日讯)雪邦地庭法官今日將涉及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兄长金正男遇害,两名女被告被控谋杀一案,移交莎阿南高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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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女被告印尼籍女子西蒂艾莎和越南籍女子段悌香,分別被控於2017年2月13日约早上9时,与4名仍在逃逸中人士,在位於雪邦的吉隆坡第二国际机场出境处,杀害朝鲜籍男子金哲(金正男)。

两人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被控谋杀,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的同谋罪名同读,一旦罪成,唯一刑罚是死刑。

被告是於今年3月1日被在雪邦推事庭被控谋杀,今日再次被带往雪邦地庭过堂,法庭决定此案移交莎阿南高庭审理。

此外,控方坚守立场,不会修改控状。

主控官依斯干达副检察司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控状並没有任何缺陷,因此控方绝对不会修改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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