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满脸无奈的抱着女儿去警局。

(本报诗巫22日讯)不满同居女子将女儿带走,男子与家人上船夺走女儿,以致闹到警局,惟最终由于该名女儿的报生纸,只有同居女子的名字,故男子只好将女儿还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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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是名女子之前与丈夫育有2名6岁及4岁的儿女,后来双方不合分手,便带着一对儿女与是名男子同居。

这名30余岁的女子,与该名也是30余岁的男子,于较后生了1名现已18个月大的女儿。但由于两人属同居,并未注册,所以在这名女儿的出生纸上,只注册该名女子的名字。

这名女子在跟了这名男子之后,原本以为找到了依靠,不料该名男子好吃懒做,每工作几天,就向老板预支薪水,与朋友花天酒地,钱花完了,再去工作。

他的恶劣工作态度,让老板多不愿再聘用他,以致他已做了不少份不同的工作。

少给家用女子不满

他也鲜少给家用,让本是家庭主妇的女子很不满,因此双方每次为此大吵。

他们租住在中华路。

昨天女子的家人到诗巫探望女儿及外孙,见对方不负责任,就劝女子回桑镇娘家,庆圣诞节及新年。

女子便告诉对方要带着3名孩子回长屋,受到对方的反对,双方因此爆发争吵。

今早,女子带着孩子与家人去快艇码头,欲乘船回桑镇,不料该男子带着母亲与妹妹赶到快艇上,抢了女儿就跑。

女子担心女儿的安全,就将一双子女交待予其他家属顾着,自己与母亲赶去诗巫中央警局报案。

警方接获报案,联络了是名男子。

是名男子最后不得已,于早上11时许,抱着女儿去警局,将女儿交予女子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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