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郑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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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美国司法部公佈的诉状,可发现刘特佐是一马发展公司案件的主角,纳吉是一马发展公司的创始人,现在连「大马一號官员」夫人都出来了,大家都可能知道巨钻的爱好者,到底是谁?

然而,当中有几项是超荒谬的,包括刘持有双重国籍、买巨钻送礼、送巨钻泡妞、没有阿拉伯捐款者、26亿资金转人「陈金隆」也就是刘特佐化名的户头。

按照大马联邦宪法,任何国人只要拥有双重国籍,就等于放弃大马公民身份,倘若指控属实刘特佐却例外,这说明法律的执行,没有发生在刘身上,法律无法约束权贵?这是荒谬之一

泡妞一事就不谈了,但滥用国家投资基金来搞这些,无论说成搞公关或討好,都不合理,这是荒谬之二

身份不言而喻

捐款来自阿拉伯是总检察长阿班迪的说法,但没证据显示这笔钱来自阿拉伯人,现在美国司法部的调查则间接推翻阿班迪的说法,到底是谁在说谎?但美国司法部充公財物不是闹著玩的,倘若没有真凭实据,司法健全的美国绝不会如此贸然行动。所以阿班迪之前的说法是荒谬之三,因为始终政府没公开任何捐款者的资料,除了动动口皮说说。

纳吉要面对的是一场越揭越触目惊心的案件,大马一號官员的身份是內阁副部长说的,哪一號官员夫人还需要猜吗?连外媒如路透社也指名道姓了,还有什么需猜测的?

这与过去一號官员夫人被曝料购买巨钻,然后又退还给珠宝商,与一號官员归还政治献金的手法如出一辙,是巧合吗?还是一贯的作业手法?

首相夫人罗斯玛日前虽然呼吁民眾不要轻信社交媒体,甚至祭出將控告胡乱指控的留言者,然而一马公司案件的报导,许多时候都是源自《华尔街日报》或路透社的新闻,都不是社交媒体,这是具备公信力的世界级媒体。

甚至从过去大马一號官员的案例来看,提控外媒的举动都没有发生,因为提控就必须配合法庭需要,提供一切文件及证物来爭取自己的清白,这样会有更多资料被公开,从新加坡,到美国司法部公开的资料来看,都相当详细的证明谁在干什么,谁是对像,谁人涉及及时间点等。一马公司案里被指控者,若想证明自己清白,就別犹豫赶紧提控这些外国媒体或美国司法部,譭谤他们名誉,从源头遏制这些新闻。

从一马发展公司被美国司法部调查开始,纳吉政权就没有对这些指控进行清白抗爭,特別是通过法庭或提控爆料的外国媒体,反而一直对外喊屈,这做法有违背常理,这也是荒谬之四。

马来西亚有严厉的洗黑钱法令,却如同虚设,高官被曝触法,却被说成是顛覆政权的在野党作为,但当政者涉嫌滥用权力来大肆敛財,违反那么多的法令,一些人及政党还能继续忍耐?甚至视若无睹,这也许就是荒谬之五!

大马一號官员敬爱夫人没问题,但千万別当台湾的陈水扁。一马公司案的荒谬,是否还陆续有来?真的很难说,类似扁嫂的案例不会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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