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劳勿澳洲金矿公司向联邦法院申请上诉反山埃委员会副主席丘雪梨誹谤案,联邦法院三司指出,由於金矿公司申请清盘,因此必须先支付3万令吉按柜金,才会接受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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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东马大法官丹斯里理察马拉尊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聆听双方陈词后下令,金矿公司必须在14天內支付按柜金,否则不会聆审金矿公司的上诉申请。

「我们另择他日聆审准令申请。如果没有付款,案件自动撤销。」

其他两名聆审此案的联邦法院法官为苏里雅迪哈林和南利阿里。

金矿公司的代表律师西塞尔向三司表示,金矿公司愿意支付2万令吉按柜金。

不过,丘雪梨代表律师古迪亚星却指金矿公司已经申请清盘,令其当事人担忧,若金矿公司在联邦法院再度败诉,无法支付堂费,而且金矿公司尚未支付之前高庭諭令的2万令吉,以及上诉庭諭令的2万令吉堂费。

斥责判决不公平

因此,他要求联邦法院三司,令金矿公司付款8万令吉,作为按柜金。

隨后,丘雪梨受访时,不满联邦法院判决。

「这对於我们不公平。这个按柜金只供联邦法院(准令申请)所用,但法官没有考虑我们之前高庭及上诉庭堂费。他把我们与其他债权人相提並论,是不公平的。」

她说,代表律师曾指出,金矿公司有300个债权人,总共欠下3亿令吉,这些人可能是供应商,在生意往来时赚了钱。

「但我们不一样,他们上诉誹谤案,令我们被迫承担法律案件。我们从未获得好处,现在我们还要支付律师费。」

金矿公司矿场设在劳勿武吉公满新村附近,过去多年遭到当地居民强烈反对,担忧矿厂利用山埃提炼黄金,排放有毒化学物品,威胁村民健康。因此,这些居民也成立反山埃委员会抗爭。

不过,该公司全盘否认居民指控。2012年,该公司更因不满该委员会3名领袖言论,而入稟法庭起诉他们誹谤。

其中两名领袖已道歉,但丘雪梨坚持不道歉,使得誹谤案进入审讯程序。

但金矿公司在此案连连碰壁。去年5月,高庭宣判丘雪梨誹谤不成立 ,更諭令澳洲金矿公司支付2万令吉堂费。

5个月后,上诉庭宣判金矿公司败诉,更諭令金矿公司赔偿另外2万令吉堂费。今年5月,该公司因资不抵债,宣布申请清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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