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廿三日讯)来自雪州女教师替黑人男友贩毒全案审结,高庭今宣判被告在39B条文下罪名成立,须受绞刑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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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苏海拉阿都拉,四十四岁,乃被控于二零一三年五月廿七日上午十一时十五分,在亚庇国际机场第一终站贩运959.5克冰毒而触犯危险毒品法令第39B(1)(a)条文。

被告由拉比星律师代为辩护,关税局副检察司纳西阿米尔主控,被告曾于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三日获判贩毒表罪不成立,唯拥有上述毒品表罪成立,然后被判入狱十四年。

不过,控方不服判决而上诉得直,上诉庭谕令移回高庭,被告在贩毒表罪成立后,继续受审。

然后,今年初被告自辩后,全案审结。

拿督诺再雅法官今作出口头判决,指被告的自辩无法反驳控方的证据,因而罪名成立,须受绞刑至死。

被告闻判后低头步出犯人栏,未有激动表情,后来发现有媒体站在门外要拍照时,即刻退回庭内,向监狱官借来一个文件夹,遮脸步出庭外,接受代表律师拉比星的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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