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6日讯)投资澳洲房地產的人要小心了,別以为只需支付10%头期,余款交由仲介协助在澳洲银行申请贷款,就可等收回酬。有些投资者非但借不到贷款买不到屋,连10%头期都被没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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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朱韵屏(医生)今日在律师翁智凯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指出,她于2014年在檳城的產业展中,被某房地產仲介公司推荐墨尔本C3 Apartments公寓的投资计划。

她说,该经纪说只需投资10%头期,剩余的90%款项可通过澳洲的银行贷款。她曾向对方坦承,本身在大马已有3个產业,无能力在国內及新加坡贷款,但对方称澳洲房地產的投资回酬很好,不可能借不到贷款,因此无需担心。

然而,在去年9月1日时,朱韵屏突然被澳洲发展商告及该经纪公司告知,澳洲的银行政策已改变,停止发放贷款给外国人,因此其律师建议,朱韵屏必须自行支付剩余的90%款项,否则会被发展商起诉。

由于朱韵屏在期限內无法支付余款,因此原先支付的5万4900澳幣(当时约16万4700令吉)头期已被没收。她为此感到不满,儘管当初该经纪公司多次强调有专才可协助申请贷款,但现在却申请不到,导致她有所损失。

因此,她与丈夫刘祥龙已在今年5月入稟乔治市高庭,起诉该仲介公司及索偿,並回溯当时情况指,本身当场支付了3000令吉预订费,之后再分2次,分別支付5%头期钱。

「当时经纪宣称澳洲贷款制度与我国不一样,当地是先支付10%投资,等到公寓差不多要建好后,才支付余款。」

她表示,该仲介公司介绍了一名澳洲律师给她,但她不满签署买卖合约时律师不在场,所以当时只是在经纪面前签约。不过该经纪解释,这些买卖合约都是標准格式。

她说,当她签署买卖合约时,经纪也没告知若借不到贷款,將被没收10%头期,有別于大马的標准合约制度,即借不到贷款时,买卖合约可被中止。

鑑此,朱韵屏呼吁其他面对此问题的投资者站出来,有意者可联络其律师04-229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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