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2日讯)尽管檳城首长林冠英起诉新海峡时报集团下的《每日新闻》报导失实案胜诉,但上诉庭今日將林冠英所获得的赔偿额,从原本的30万令吉减至15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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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拿督莫哈末扎瓦威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裁决,檳城高庭判给林冠英的30万令吉赔偿过高了。

承审此上诉案的另两名法官为拿督扎巴利亚和拿督阿斯玛比。

上诉庭同意高庭法官所做出的追究责任裁决。

「我们谨慎研究此案,並一致裁决,批准是部份上诉申请。我们决定將高庭所判的赔偿额,从30万令吉减少至15万令吉,並表示双方各自负责堂费。」

今年1月13日,高庭裁决林冠英胜诉后,諭令新海峡时报集团须赔偿30万令吉给林冠英。

林冠英是在2015年起诉《每日新闻》,指该报报导他控告檳州巫青团前团长赛胡先的誹谤案庭外和解时,选择性只报导赛胡先的言论,让读者以为他是无条件庭外和解。

赛胡先是在2012年指控林冠英收取吉隆坡国际牙科中心的贿金,同年12月14日遭林冠英入稟高庭起诉誹谤,双方在2015年庭外和解。当时林冠英声称,是看在赛胡先在庭上向他口头道歉两次、也愿意无条件撤回污衊言论,才愿意接受庭外和解。

双方和解后,《每日新闻》在题为「冠英撤回对赛胡仙的起诉」的新闻中指,林冠英在没条件下撤销案件,让林冠英不满。因此入稟起诉《每日新闻》无条件地刊登道歉启事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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