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广告贴在交通标志,这种作法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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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助理部长拿督朋光玛吉受询时说,随意往交通标志张贴或悬挂广告海报等宣传用品的举止,会影响公共安全。
他认为,地方议会应该自动撤下相关的广告品,或联络相关业者并指示后者取下其所张贴的宣传品。
有民众告诉《诗华民生》,指市区内一道路转角处,有一个转弯指示标的板面贴有一份广告单。该单贴在正中间,遮着指示标上的记号。
借用交通标志设备贴广告、挂宣传用品,是常见的事。地方议会曾做出忠告,惟仍有人不知道此举乃违反地方议会的广告法令。
诗巫市议会署理主席诺嘉雅就此事受询时,同样劝告擅自往交通标志上张贴广告传单的人,自动取下相关广告。
她说,诗巫市议会于去年,计有461份违规悬挂的宣传布条被移走,而在今年首六个月,被拆下且移走的宣传布条计有133份。
诺嘉雅认同,擅意往交通标志悬挂宣传品,会干扰交通视线,以致产生安全隐忧。
为策安全,市议会除了采取拆除相关广告宣传品,也会采取罚款行动,或者向大马多媒体通讯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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