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宣佈接受印裔穆斯林为土著,引起广泛议论,包括非议土著定义不是宗教为基础,以及违反宪法,尤其是在享有土著特权课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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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师陈键汉表示,政府承认印裔穆斯林为土著,或许没有违宪,但政府承认印裔穆斯林享有特別地位,这就是违宪。

他表示,根据联邦宪法,不存在土著(bumiputera)的字眼,仅说明两组人,即马来人和原住民,能够享有特別地位。

他指出,首相拿督斯里昨晚宣布,承认印裔穆斯林为土著,表面上並没有违宪。

首相不能绕过宪法

「但从宪法精神来看,首相不能绕过宪法,直接通过行政指令或在宪报上承认印裔穆斯林为土著。」

陈键汉说,因为根据联邦宪法第160条文,詮释了马来人,即信奉伊斯兰教、以马来文沟通,並遵从马来习俗。

「就算印裔穆斯林信奉伊斯兰教、擅长马来文,並遵从马来习俗,但他们始终是印度人,因此没有享有特权。」

他提到,土著这个字眼的来源,是因为高等教育部「学生入学管理办公室」出版的《2007年至2008年入学指南》,阐明土著的定义。

「针对西马人,若父母其中一人是马来人或原住民,孩子就是土著;针对沙巴居民,若父亲是马来人或沙巴原住民,孩子就是土著;至於砂拉越居民,若父母都是砂拉越原住民,孩子就是土著。」

时事评论人潘永强认为,,一般的认知是,马来人、沙巴和砂拉越的原住民才被视为土著。根据联邦宪法,这三个群体可享有特別地位。

「要是印裔穆斯林受承认为土著,但他们不属於以上三个群体,他们能够享有宪法上的特別地位吗?如果印裔穆斯林可享有宪法上的特別地位,有没有违宪的问题?」

他说,即使印裔穆斯林受承认为土著,但他们面对更强势,已长期享有特別地位的马来人土著时,只会是二等土著。

「这里的关键是,印裔穆斯林如果受承认为土著,他们可享有什么权益?」

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昨晚表示,政府承认印裔穆斯林为土著(bumiputera),並承诺政府將从行政角度探討此事。

「我接受印裔穆斯林为土著,现在的问题只在於如何执行,如从行政上,或是从宪报上承认。」

纳吉是出席在沙登大马农业博物馆举行的国內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与印裔穆斯林非政府组织开斋晚宴上,针对大马印裔穆斯林组织联合会(PERMIM)主席达祖丁提出將印裔穆斯林纳入为土著的要求,如此表示。

一旦印裔穆斯林被承认为土著,全国印裔穆斯林,或可享有与土著,巫裔和原住民相同的特权。不过,纳吉並未提及华裔穆斯林或其他种族穆斯林是否也可能被承认为土著。

资料档:宪法阐明土著享特权

我国联邦宪法阐明,马来人及沙砂土著的特殊地位,必须获得保障,而他们所享有的特权,包括公共服务体系、奖学金及教育训练,以及任何准证或商业执照,都必须保留一定比例给马来人及沙砂土著。

土著所享有的特权当中,最为人所知的就是购屋优惠。自1971年开始,发展商推出任何住宅或商用房產项目时,必须保留至少30%的產业单位给土著。不过,如果有关单位在一段时间后未被认购,可开放给非土著选购。

政府过去也规定国內外上市公司必须有30%股权是土著所持有,但有关规定已在2009年取消。此外,政府大学的招生名额也规定土著为55%,非土著为45%。

公务员、军警招聘时,大部分被录取者为马来人或沙砂土著。最近全线开通的吉隆坡第一捷运,其中有50%工程是颁发给土著承包商,同时沿线进驻的41个零售空间,也有半数会保留给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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