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美里21日讯)一名男子因破坏“GRABCAR”司机车窗表示认罪,今日被推事判处罚款7000令吉或监禁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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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出,被告被指在7月1日晚上10时30分于杜当一带,蓄意破坏一名电子招车司机的车窗,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少过1年、不超过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7月11日审讯时表示不认罪,直到这一次审讯时更改口供表示认罪,因此遭推事判处罚款7000令吉或监禁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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