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廖明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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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反贪会大力推广「反贪宣言」,获得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等响应签署,誓要打造一个廉洁的大马社会,当然,一些人认为,签署宣言,举手宣誓是形式化的噱头。反贪会有没有真正独立行事,能不能严厉执法,才是重点。

那边厢,檳城政府迟迟不签反贪宣言,更反建议反贪会纳入檳州的10项廉正措施,才签署宣言。当檳州政府开出这样的条件,很明显已经漠视了反贪会的独立性。而州首长被指控贪污的案件仍在审讯,此时与反贪会搞对抗,不愿意签署反贪宣言,成了对手的话柄。

根据国际透明组织的报告,国內有57%民眾认为警队涉贪。对警队拥有这种负面印象並非空穴来风,而是冰冻三尺!警队里的害群之马接受贿赂,「搞定」大小案件,甚至可以抹去一个罪犯档案,时有所闻。或许如此,日前警察总长带领警队签署反贪宣言,「我宣誓,不贪污!」口號响彻云霄,听起来却有点刺耳。

肃贪表现平平

香港廉政公署前专员伯特兰指出,马来西亚拥有完善的反贪法令,但30年来肃贪表现平平,无突破进展。一语道破,我国贪污情况没有减少,依然是国家一大隱患。反贪会推出如此震耳发聵的反贪宣言,如不严厉执法,也不过只是空谈。

看看香港,上世纪70年代,贪腐横行,「收钱就免灾,大大小小的事,都需要给办事的人员红包」的情况与我国的腐败情况雷同。1974年香港成立了廉政公署大力肃贪,40年后,香港国际廉洁度上升至世界第15位。而我国依然一成不变,甚至进一步恶化。最新的贪污指数报告,我国的评分与排名同时下滑,既100分只得49分,排名也从54名下跌至55名。

前任香港特首曾荫权,被控收受不当利益遭裁定收押,显见在香港,无论官职多高,所收「不当利益」多渺小,都会被定罪,也不会有人高呼「政治迫害」,比起「26亿」及「买洋房便宜几百万」,曾荫权的案件算得了什么?但港人就是法治精神非常崇高,政治上也不矫情。

此外,还有一个案例,殯仪馆一名职员向死者家人索要几十块的红包,坐牢5个星期。显示香港廉政公署对待贪污是大小案件一视同仁,一切以法治为基础。

香港反贪绩效良好,也因为廉政公署维持高度独立性,一名反贪专家说,廉政公署办案时,从来没收到其他官员吩咐的电话,因为这是犯罪行为,妨碍司法。

我国反贪的情况,若要达到香港的水准,仍需几万里路。首先,我们反贪会独立吗?对于身份特殊的国家领袖级人物涉贪,反贪会是否有「捋虎鬚」的精神和毅力?反贪会不开档调查「26亿门」,再怎么整装出发,也改变不了民眾对反贪会不独立的刻板印象。

反贪会如果志在反贪,也应该採取强硬手法,遏止政党內的金钱政治横行。如果不剷除政党贪腐,那政党將成为贪污文化滋长的温床,进一步恶化国家的贪腐情况,尤其执政党,更应该被严厉监视。

真正的民主是遏止贪腐最有效的管道,定期的政党轮替(选举),让媒体自由揭露,约束政党的竞爭方式,確保司法的独立运作,资讯的透明等等,都应该尽快落实,以挽回国家在世界的清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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