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斗湖6日讯)灯柱广告布帘留手尾,大卷铁线留柱上用意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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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正党斗湖区部公共投诉组主任黄亚伦今日应巿民投诉,就路灯灯柱广告布帘拆除后却留下许多铁线一事表示,此举印证了当局在拆除过期布帘的工序上行事马虎。

“竟贪图方便只摘下布帘,对用于固定布帘的铁线却视若无睹,这是一项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

他表示,采用铁线将塑料广告布帘固定在灯柱上已成为广告商通用的方法,一来铁线价格便宜,二来耐用不易被剪断,保证了成本控制的需要,也确保广告布帘不易遭到破坏或因风吹雨打而脱落。

然而,黄亚伦指出,有巿民投诉指灯柱广告商在‘只会挂,不会拆’的情况下,常见许多过期广告经风吹雨打而随风飘摇,有损巿容更危及公路使用者,尤其对‘皮包铁’的摩多骑士更具威胁,惟经过投诉小组多次向巿议会反映问题后,上述情况已有明显改善。

虽然广告商已改进过往‘只会挂,不会拆’的作业方式,定时拆除过期广告,他补充,但拆除工序上仍有不足和亟需改善之处。

议会无责任为任何方面收拾手尾

“不应只将醒目的广告布帘拆除,而完全忽略用以缠绕布帘的铁线。铁线长期日晒雨淋,生锈乃必然之事,深信巿议会街灯小组也明白外来的锈铁对灯柱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尤其对现今灯柱所采用的铁质而言,其影响力和破坏力实令人担忧。”

对此,黄亚伦特别强调,巿议会没有责任为任何方面收拾如此不合情理的手尾,更没有必要因为这些手尾所带来的破坏承担责任。

“基本设施因个人利益而受影响甚至遭破坏,责任落在肇事者头上乃天公地道之事!最重要的是,巿民不应为小撮人的利益而背负任何不良后果。”

为此,黄亚伦恳请巿议会正视广告布帘的定时清理外,更不能忽略清拆工序的相关细节,“要清理就要清理干净妥当,不应留下任何手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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